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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房屋和车辆资产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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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区域化养护生产工作需要,拟将房屋资产2处,车辆12台(详见附件)出租给安顺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用于养护生产。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出借的国有资产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或建议请向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设备物资科、监察室反映。

(联系方式:局设备物资科:0851一33282464聂敦高;

局纪检监察室:0851—33283897庞晨阳)


附件1: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出借安顺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车辆明细表.xlsx

附件2: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出借安顺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房屋资产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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