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更好地提供政府公路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政府公路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公路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1.机构设置、职能、领导介绍及分工等机构职能情况;
2.公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公路行业标准规范;
4.公路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公路行政处罚项目的依据、标准、程序、处罚部门、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
6.公路行政强制项目的依据、条件、措施、程序、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
7.公路建设情况及行业统计信息;
8.公路规费项目的依据、标准、征收部门、起止期限、征缴程序、减免规定、逃缴责任、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
9.公路部门干部任免决定,事业人员招考、行业人才评审的标准和程序;
10.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11.公路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置情况,公路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12.公路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13.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情况;
14.对公路行业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及信访的途径、受理条件和程序;
15.公路部门政务活动和行业管理的动态信息;
16.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详见本单位编制的《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政府公路信息公开目录》。公民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http://glj.guizhou.gov.cn/gzsgljweb/web2015/subSite/dyWeb/mPage/index.jsp
除信息公开网站外,本单位还将利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辅助性方式及时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依法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且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公路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
申请公开的政府公路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公路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333658、8318289,传真号码:0851-8330357,办公地址:都匀市剑江北路170号,邮政编码:558000。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填写《都匀公路管理局政府公路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填写《都匀公路管理局政府公路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单位指定的政府公路信息公开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民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受理申请。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依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转本单位有关部门具体办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答复期限。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能当即场答复的,予以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答复期限为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公路信息,除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公路信息。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一)公民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政府公路信息公开机构或者省公路局办公室投诉。
(二)公民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认为本单位在政府公路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转交)途径:贵州省公路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5992457、5992458,传真号码:0851-6502301,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光大道100号,邮政编码:5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