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铜仁公路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根据《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工作要求,铜仁公路管理局党委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党委会议,拟同意对铜仁公路管理局使用年限长,已不能继续维修使用,且已达到报废条件的专用设备,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废处置,共计177项,资产原值共计4,192,683.57元。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如有异议,请向铜仁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纪检监察室电话:0856-5238092
附件: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177项设备类资产报废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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