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物件,一张老照片,一段回忆录,是一段历史发展的见证,一段历史瞬间的定格。自1936年,晴隆成立南龙(安南县和安龙县)公路工程处以来,几经变迁的兴义公路已走过80余个春秋,一路走来的公路印迹见证了公路发展历史,沉淀了公路人“不怕苦、不怕死、顽强拼搏、甘当路石”的为民情怀,成为我们一代又一代公路人回望征程的时空印记。为此,特面向全局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等征集承载公路历史和文化的老旧物件及资料,现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征集内容
(一)实物类。各个时期所有与公路有关的衣物、布标、口号、工具、器具、票据、机械、生活用品、公路管理用具、通讯用具、证件、纪念章、个人和集体获得的荣誉等。
(二)照片、影像类。各个时期所有与公路工作、生活相关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含家庭生活照片、影像)等。
(三)文稿类。各个时期涉及机构沿革、会议、文件、信件、书籍、报刊等资料,以及关于报道兴义局的各种媒体资料、重要出版物、印刷品、手稿、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的事迹、公路职工的家书以及亲身经历的往事回忆录等。
(四)口述类。离退休老同志可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讲述自己在公路工作中亲身经历的事、接触的人,或自己与单位、同事之间的难忘故事,也可联系单位上门采访记录。
(五)其它具有历史性、文化性的实物资料。
二、征集要求
1.老照片要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电子照片均可,尺寸不限,尽量注明照片拍摄作者、时间、所在时期的单位名称和地点等简要情况。
2.征集到的老物件不限材质、造型、工艺、用途、历史时期等,能够反映公路时代印记均可。
3.所有老照片、老物件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如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4.征集到的老照片、老物件将用于非商业性的相关展陈展览、宣传等。同时,要对老照片、老物件进行精心保管。
5.通过现场走访、上门采访、离退休老职工等提供的录音、录像等资料,统一使用光盘刻录保存,并附上简要情况介绍。
三、征集方式
捐赠者可采用电话预约、现场捐赠、邮寄捐赠、工作人员上门取物等方式进行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所有征集都为无偿捐赠。
四、征集时间
自本倡议书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为使征集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由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领导,局史志专班、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开展征集工作。联系人:胡芳汀(联系电话:19218599666);联系人:谈林丽(联系电话:1512171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