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待报废资产情况
待报废车辆共21辆,账面原值共计3,720,100元,净值为0元。其中:
兴义段2辆,账面原值353,600元,净值0元;
兴仁段2辆,账面原值388,500元,净值0元;
贞丰段3辆,账面原值470,100元,净值0元;
安龙段2辆,账面原值508,500元,净值0元;
普安段3辆,账面原值717,700元,净值0元;
晴隆段3辆,账面原值472,600元,净值0元;
望谟段5辆,账面原值556,300元,净值0元;
册亨段1辆,账面原值252,800元,净值0元;
(明细清单详见附件)
二、处置原因及依据
为加强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管理,规范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要求,现对以上21台无法使用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置。
三、公示期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9日前反馈到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59-3234610
监察室电话:0859-3229071,邮箱:xygljjcs@163.com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502001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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