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公路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2020〕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道移交接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公〔2025〕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S317线K21+530至K42+287、K42+287至K50+850、K60+220至K65+742段共计34.842公里的产权、管养事权和责任主体单位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移 交 单 位:晴隆县人民政府
接(管)养单位: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自2025年9月5日0时0分起,由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依法履行S317线K21+530(地名:晴隆鸡场镇出口,经度:105.29370502纬度:25.75975691)至K42+287(地名:晴隆团坡公路平交口,经度:105.29243056,纬度:25.67504443)、第二段起止公里桩号:K42+287(地名:晴隆团坡公路平交口,经度:105.29243056,纬度:25.67504443)至K50+850(地名:晴隆安谷乡垃圾处理站入口,经度:105.24727099,纬度:25.65077243)、第三段起止公里桩号:K60+220(地名:紫马桃林处,经度:105.25279318,纬度:25.61853540)至K65+742(地名:晴隆碧痕S215线与S317线共线起点,经度:105.21447794,纬度:25.61863926)段共计34.842公里的养护管理、安全管理、道路保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务等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晴隆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2025年10月23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502001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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