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文件要求,现对房屋核销处置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资产情况
2台机械设备均为安龙公路管理段公路养护设备。
沥青脱桶设备,资产编号000000339,资产原值146,200.00元,入账时间为2002年5月;沥青再生机,资产编号000000349,资产原值227,000.00元,入账时间为2003年4月。(详见附件)
二、处置原因及依据
2台机械设备因操作原因已损毁,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现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要求,对2台机械设备进行账务核销处置。
三、公示期
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3日前反馈到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59-3234610
监察室电话:0859-3229071,邮箱:xygljjcs@163.com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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