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文件要求,现对普安公路管理段4处危房进行处置公示,内容如下:
一、资产情况
000001221金塘道房,原值18916.39元,面积200㎡;000001222道房,原值32464.96元,面积224㎡;000001223停车房,原值2500元,面积25.2㎡;000001224厕所,原值800元,面积12㎡。
二、处置原因及依据
因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已无继续使用价值。经检测公司鉴定,建筑安全性评定为D级,建议整体拆除。为规范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程序,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要求,对房屋进行拆除处置。
三、公示期
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3日前反馈到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59-3234610
监察室电话:0859-3229071,邮箱:xygljjcs@163.com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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