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23]5号)工作要求,局党委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23次党委会议,拟同意对我局一批使用年限较长,技术性能落后,现不能正常使用或无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废处置。
该批资产均为车辆,共计29件,5405215.50 元,累计折旧5304371.75 元,账面净值100843.75元。(详情见附件)。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6日17:30前反馈到局设备物资科或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51—28628820、0851—28634800
联 系 人:设备物资科、监察室
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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