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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653施秉张家院至杨柳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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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交审批〔2025〕218号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你局报来《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关于审核G653施秉张家院至杨柳塘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请示》(凯路呈〔2025〕4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厅已委托省公路局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已按照咨询单位、咨询专家及会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咨询单位、咨询专家复查认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653施秉张家院至杨柳塘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交规划〔2025〕26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G653施秉张家院至杨柳塘公路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施秉县牛大场镇张家院,与G653、G243平面交叉,途经牛场、高厂坝、红山、紫荆关、山口、杉木河景区大门、黄建屯、石板屯、白塘、赖洞坝、施秉县城、新一中、顶罐坡、一堵墙、毛头脚、麦子冲、丁家桥、将军坳、杨柳塘、杨柳塘火车站、蛇昌坪,终点位于施秉县与黄平县交界处,顺接G653施秉杨柳塘至旁海公路起点,路线全长59.383公里,其中改扩建路段全长53.457公里,路面改造路段K37+240~K39+940全长2.7公里,利用路段K2+000~K2+520、K35+070~K35+840、K40+080~K42+000三段全长3.226公里,初步设计建设规模较工可批复建设规模减少0.022公里。

(二)全线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10米,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原桥利用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1/50,局部困难路段按照《山区普通公路改扩建工程技术规范》(DB52/T 1609-2021)执行,初步设计技术标准与工可批复基本一致。

二、工程地质勘察

勘察单位依据相关规范,结合项目特点,采用了工程地质调绘、钻探、物探等综合勘探手段,对推荐线及比较线的构造物实施了综合工程地质勘察,勘察手段和方法运用较为合理,初勘深度及工作量布置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

下阶段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沿线危岩体、崩塌体、堆积体、滑坡、顺层边坡等不良地质勘察工作,查明其分布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及对工程的影响,为处治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二)下阶段应加强全线桥梁工程桥区范围内地质勘探工作,补充桥区范围内边坡稳定性计算分析内容,分析桥梁横向边坡地质情况及现有防护工程防护能力,研判其对桥梁安全的影响。

(三)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路线,严格按照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合理布置详勘工作量,强化中间检查及勘察验收工作,确保勘察资料详实有效,详勘成果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三、路线 

(一)初步设计路线起终点、主要控制点和路线走向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同意初步设计路线设计方案。

(二)初步设计根据工可推荐的路线走廊带,综合项目沿线地形、地质、水文等建设条件以及沿线生态保护红线、耕地规模、风景名胜区、用地总规模、建设投资等因素,布设了推荐方案K线以及A、B、C、D、E、F、G比较线,长20.389公里,占总里程的35.4%,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线方案K线。

(三)本项目在K33+278位置设置一处避险车道,设置在长大下坡路段中间,位置不合理,下阶段应结合安全性评价报告结论及该段建设条件进一步论证选择避险车道设置位置。

(四)本项目K57+140~K59+300段共计2.16公里与沪昆铁路并行,下阶段应加强与铁路部门对接,提前将涉铁施工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确保后续涉铁施工方案成熟可靠。

(五)下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4号)、《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要求,加强横断面设计,优化土石方调配,严格控制高边坡开挖,减少弃方,在保证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同时,贯彻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的设计理念。

(六)本项目受地形、征地拆迁、耕地规模、用地总规模制约,利用路段完全拟合原老路,技术指标勉强达到地标二级公路,下阶段要结合前后改扩建路线指标局部优化调整。

四、路基、路面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一般路基设计原则和不良地质的处治及特殊路基的处理设计方案。下阶段应结合地质详勘情况、耕地分布情况,合理选择边坡开挖坡率,减少占用耕地面积,践行节约用地。

(二)同意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表处+透层沥青+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级配碎石底基层的结构组合设计方案,下阶段根据沿线材料特征、车型比例,合理选择路面结构层参数,进一步优化路面结构组合设计,节约工程造价。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下阶段应根据区域气候特征和坡面径流特点,优化综合排水系统,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的暴雨强度、汇水面积计算排水量,合理选择边沟断面形式及尺寸。同时加强超高缓和段的排水处理,防止平坡路段积水。

(四)本项目土石方规模较大,仅K13+095位置挖方边坡就高达32万方,同时全线土石方弃方较多,下阶段应结合地形条件以及段落前后平、纵断面进行调整,优化土石方调配,增加石方利用,减少废方数量。

(五)下阶段应结合施秉县地形、地质特点以及顺层边坡稳定性分析结论,充分调查本项目周边已建成公路各类边坡防护效果,汲取老路沿线地质灾害处治经验,合理设置边坡防护形式,确保防护到位。

(六)下阶段应结合边坡设置情况,按照《贵州省公路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置技术及管理规定(试行)》(黔交建设〔2020〕60号)要求,完善边坡养护检修通道设计,边坡平台及边坡检修道要研究考虑是否硬化。

(七)本项目部分路段为老路改扩建,下阶段应结合地质详勘报告、老路路面材料检测情况,将沿线开挖石方可利用的片块石材料纳入排水、防护、涵洞等砌体工程中,以消化石方,降低工程造价,并将沿线老路路面材料、片块石利用情况纳入施工图预算。

五、桥梁、涵洞 

(一)同意本项目新建大桥293米/2座、中桥176米/3座、小桥84米/3座,完全利用小桥19米/1座,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204米/133道,利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洞48米/4道,设置圆管涵444米/35道,桥涵选址及结构形式选用基本合理,原则同意全线桥梁、涵洞初步设计方案。

(二)舞阳河大桥上跨的舞阳河属于7级规划航道,本阶段采用较大跨径刚构桥梁通过,从而降低对航道的影响,但总体造价偏高,下阶段应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明确行洪范围、通航要求,在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降低工程造价。

(三)下阶段应结合地形、水文建设条件,进一步优化涵洞设置位置、数量和孔径,根据地质情况逐一绘出涵洞结构图,加强涵洞排水和环保沉淀配套设施的设计,完善排水及检修系统。

(四)下阶段应加强全线排水系统梳理,优化调整涵洞设置位置,减少涵洞设置数量,合理控制孔跨布置,加强涵洞进出口设计及洞外防护措施。

六、路线交叉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平面交叉87处,交叉设计方案基本合理。下阶段应详细调查被交叉道路平纵面技术指标,进一步渠化交叉设计,补充完善交叉路口安全设施,重点对交叉角度较小、被交路纵坡较大、间距较小的平面交叉进行优化,与等级公路的交叉路口应结合交通量完善交叉路口交通安全管控设施。

(二)本项目路线较长,沿线平面交叉、入户搭接较多,下阶段应对平面交叉路口交通安全进行渠化设计,合理划分标线,加强车辆及行人引导,确保交叉路口行车安全。

(三)本项目终点平面交叉范围较窄,渠化交叉方案欠合理,下阶段应按照减少交通冲突、凸显国道主线的理念,优化提升平纵技术指标,补充完善国道标识标牌,理顺标线,进一步渠化项目起点、终点交叉设计。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总体设计,根据公路功能、安全性评价结论,细化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标识标牌应满足国道桩号传递要求,路面标线设计、实施及验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127号)的相关要求。

(二)本项目个别紧急停车带设置于填挖较大、高大挡墙位置,增加了工程量,下阶段应按照地形条件,利用废弃老路,因地制宜设置紧急停车带。

(三)本项目路线较长,为提升公路服务功能,在K3+600处设置停车休息区,下阶段应调查沿线既有服务功能,结合项目投资情况,增加厕所等便民设施。

八、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一)同意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下阶段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贵州省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要求,将环评、水保要求的相关措施具体落实到设计中,加强环境敏感点调查并在改造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处治。

(二)本项目弃方较大,全线共设置10处弃土场,下阶段应结合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地质情况,进一步核实项目弃土场及拌合站选址,避免乱挖乱弃,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因地制宜采用当地灌、花、草、藤植物,酌情选用小胸径乔木,完善公路两侧、边坡、取弃土场等绿化和美化设计。

(三)沿线设置3处水稳、沥青土拌合站,设计较合理,下阶段应结合耕地占用情况,针对临时用地复耕进行专项设计,切实加强环境保护。

(四)本项目途经11处居民、学校区,下阶段应完善交通安全标识标牌设计,增加声障防护设施,降低噪声及车辆行驶对行人安全都影响。

(五)下阶段应按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服务“四化”专篇设计,查明沿线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设施布局,提出本项目服务沿线“四化”的具体措施设计、投入及效率,并突出施秉县地方特色和公路行业特色。

九、概算

本项目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交办公路〔2016〕66号)以及贵州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办法、费率正确,定额选用基本合适,材料单价基本合理。根据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出具的审查意见,核定:

(一)改扩建路段建筑安装工程费47921.8332万元,路面改造路段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49.3935万元。

(二)改扩建路段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3131.5092万元。

(三)改扩建路段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979.8305万元,路面改造路段工程建设其他费为91.7869万元。

(四)改扩建路段预备费为3251.6586万元,路面改造路段预备费为32.0590万元。

 G653施秉张家院至杨柳塘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改扩建路段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为68284.8315万元,路面改造路段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为673.2394万元,项目概算总额核定为68958.0709万元,较工可批复估算总投资72749万元减少3790.9291万元,降幅5.21%,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范围之内,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十、其他事宜

(一)请你局按照本批复精神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做好施工图设计,及时开展施工图设计外业验收,督促安全性评价单位增加桥区安全性评价,施工图设计报批前,本项目环评、水保、林地手续应取得基本意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设计方案应取得明确结论。

(二)请你局督促设计单位下阶段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35号)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黔交公〔2023〕2号)明确“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目录,细化“以工代赈”专项设计。

(三)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对原有老路及施工干扰路段进行调查核实,实施过程将根据老路损毁程度视资金情况进行恢复。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选择从业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为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冯建林,项目负责人为王义臣,技术负责人为陈豫慧。

附件 G653施秉张家院至杨柳塘改扩建工程概算审查对照表.pdf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7月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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