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审批〔2025〕234号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请审批G320贵阳竹子坡至大地公路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筑交报〔2025〕9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0贵阳竹子坡至大地公路工程(贵阳市观潭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许可建字〔2021〕第16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0贵阳竹子坡至大地公路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审批〔2024〕211号)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指标
(一)G320贵阳竹子坡至大地公路工程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花溪区,路线起于观山湖区宾阳大道及国道G320宾阳大道延伸段交叉口,至北向南途经大地村、摆狮寨、巩固村、敖凡冲、甘总村、戈寨村及新寨村等,终点顺接贵安新区国道G320湖磊路,与规划G320线位一致。线路全长12.248公里(其中,观山湖区段长5.189公里,花溪区段长7.059公里)。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5座,本期实施大地互通为枢纽立交,巩固互通、戈寨互通为简易菱形立交;远期预留贵红路互通、池竹路互通实施条件。
(二)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大地枢纽立交区域主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桥、中桥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1/50,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中规定执行,立体交叉参照城市道路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地质勘察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要求;勘察方法、手段运用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施工中应进一步加强地质动态分析和边坡的监测工作,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进一步查明岩溶、煤系地层、采空区、滑坡、顺向边坡、崩塌、危岩体、软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路基和桥梁的不利影响,动态调整方案,避免不良地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影响。
(三)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地质问题:
1.路基方面:加强对龙潭煤系地层顺向坡段路基边坡稳定性分析,进一步核实开挖边坡地层岩性、岩层产状和水文地质特征,发现与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较大变化的,应进行施工勘察,为路基稳定性分析、评价提供可靠的依据。
2.桥梁方面:施工前应进一步对桥区安全性进行评估,同时核实不良地质体的规模,结合勘探情况,细化采空区桥梁桩基处治方案,加强施工期间地质复核及变形监测工作,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三、总体与路线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路线起、终点以及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设计方案总体较经济合理,桥梁、隧道、涵洞、通道、天桥等构造物设置位置基本恰当。路线平、纵面布设较好地结合了地形、地质、城镇规划等因素,技术指标总体运用较恰当,平面线形较顺适流畅,纵断面设计基本均衡、合理,平纵配合较协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二)进一步核查原有道路、沟渠的改移方案及涵洞(通道)设置位置,农村公路的改移标准应征求地方交通运输局的意见,留足后期提等升级改造的空间。
(三)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利用地方道路作施工便道段,应计列利用长度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要进一步细化预制场等临时工程设计。
(四)结合项目安全性评价报告及相关工程风险评估,优化总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城市立交区与公路主线衔接过渡段交安工程设计,有效提升项目运行安全。
(五)结合已实施部分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已建工程,深入细化设计方案,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报废工程。
四、路基路面
(一)原则同意路基标准横断面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二)本项目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阶段进一步落实岩溶、采空区、崩塌、危岩体对路基的影响范围,优化路基处治设计方案,涉及煤系地层路段,结合地质勘察有关要求,细化路基填筑设计方案,并加强施工监测,确保路基边坡稳定。
(三)全线废方量较大,应合理调配土石方,并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及城镇规划细化弃土方案。
(四)全线深切边坡较多,每处高边坡和不良地质边坡根据岩层性质、节理、结构面等不同情况,经过稳定性计算,合理选择支护方案,完善深切地段坡体排水及坡面截、排水体系,避免边坡水毁。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监测工作,按照动态设计原则优化完善设计,确保边坡安全、经济、环保。施工阶段应参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交安监发〔2014〕266号)开展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五)本项目存在高填方路基,需加强路堤的稳定性验算,加大底部填筑宽度,强化碾压夯实施工工艺,提高路堤安全度。
(六)同意以生态防护为主的路基防护设计方案,应结合坡面开挖情况,进一步深化锚索框架梁、抗滑桩及挡土墙等坡面支挡防护设计。
(七)全线路面结构设计方案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主线及枢纽立交匝道采用4厘米细粒式SBS类改性沥青混凝土(SMA-13)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沥青(AC-20)中面层+8厘米普通沥青(AC-25C)下面层+1厘米SBS改性沥青碎石封层+34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级配碎石。桥面、隧道铺装采用与主线上、中面层相同的路面结构。
(八)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实施中应加强超高缓和段的排水处理,防止平坡路段积水,应充分考虑环评、水保要求,尽量减小对工程及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五、桥梁涵洞
(一)全线新建桥梁3522.11米/11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梁1622.04米/1座,大桥1784.03米/8座,中桥116.04米/2座,涵洞8道。桥梁涵洞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定,设计内容、深度基本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和部颁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原则同意全线桥涵的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及相关规范规定,完善桩基、系梁、承台动态设计,施工前应注意核查坡体稳定性,强化桥梁岸坡防护,确保墩、台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桥涵标准化、装配化和精细化设计工作,以提高施工质量。
(四)在建化槁山大桥、沙窑冲大桥位于采空区,应按照采空区专项地勘要求,进一步深化处治方案,确保结构安全。
(五)同意大地立交主线右幅桥采用(3×30)+(30+30+28)+(32+30+30)+3×(3×30)米现浇连续箱梁方案,左幅1号桥采用(1×20)米现浇简支箱梁方案,左幅2号桥采用(32.5+30+30)+3×28+4×(3×30)米现浇连续箱梁方案。
(六)同意龙潭边大桥主跨采用(75+135+7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方案,引桥采用3×30米预制混凝土小箱梁方案。
(七)同意摆狮头特大桥1号刚构采用(60+100+115+74)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方案;2号刚构采用(60+100+6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方案;3号刚构采用(60+100+100+6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方案;4号刚构采用(42+75+42)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方案;其余桥跨采用25米~40米预制混凝土小箱梁方案。
(八)同意化槁山大桥采用(4×30)+(3×30)+2×(3×40)米预制小箱梁方案。沙窑冲大桥采用3×(3×40)米预制小箱梁方案。土地田大桥采用(3×30)米+(2×30)米预制小箱梁方案。大树脚1号大桥采用(4×30)米预制小箱梁方案。大树脚2号大桥左幅桥采用30+(3×30)米预制小箱梁方案,右幅桥采用(3×30)米预制小箱梁方案。蛤蟆院中桥采用(3×30)米预制小箱梁方案。
六、隧道
(一)主线共设隧道840米/2座,其中:中隧道760米/1座,短隧道80米/1座。隧道施工图设计执行了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隧道平纵面线形、洞口位置、洞门型式、防排水、施工方法、监测方案、辅助工程措施等设计基本合理,技术可行,原则同意隧道布设及结构设计方案。后期根据项目用地条件可适当优化竹子坡隧道方案,节约投资。
(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549号)文件要求,切实规范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同意巩固立交下穿隧道采用单箱双室框架结构,隧道全长80米。竹子坡隧道采用单箱双室框架结构,进出口洞门形式采用端墙式,隧道全长760米。
七、路线交叉
(一)全线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通道及人行天桥总体布局基本合理,设置间距满足规范要求。互通式立体交叉参照城市道路有关规定执行,主线平、纵面指标满足设置互通立交的要求,匝道布设基本符合交通流向和地形的要求,指标应用基本恰当,互通规模及形式执行了初步设计批复。
(二)原则同意大地枢纽互通采用半直连+半定向全互通立交型式,设置8条匝道、全长2796米。除SW匝道为单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外,其余匝道均为双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1.同意大地立交匝道平纵线型、路拱横坡、超高、加宽、接线方式等按照城市道路有关规定执行。
2.同意NE匝道桥采用3×(3×30)+(2×25)+(21+25+21)
+2×(4×21)米连续箱梁方案,SE匝道桥采用(3×30)米连续箱梁,ES匝道桥采用(2×25)+(2×30)+(3×32)米连续箱梁方案,EW匝道桥采用2×(3×35)+(2×28.75)+2×(3×30)米连续箱梁方案,NW匝道桥采用(3×30)米连续箱梁方案,WE匝道桥采用(2×25)米现浇箱梁方案。
(三)同意巩固互通、戈寨互通采用简易菱形立交型式,结合地方政府意见,进一步优化巩固互通、戈寨互通连接线方案。
(四)施工前应按照涉路施工许可手续办理要求,完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中计入相关费用。
八、环境保护
(一)业主单位、代建单位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必须在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手续,严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要及时完善各类涉林手续,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对涉及临时占用林地的,要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严禁擅自破坏植被。
(二)施工单位要制订重要环境敏感区域专项环保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施工队伍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作业行为。如果需要选择其他施工队伍参与本项目建设,在施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要落实上述环保要求。
九、其他
(一)请你委督促代建单位(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区业主(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城南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对已建桥梁、隧道等工程严格开展全面复检,根据检测认定结果,采取必要的设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弃工程,相关费用纳入项目预算;督促代建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本阶段未能完全执行专家组意见的部分,下一步根据检测结果并结合现场条件,认真抓好落实,桥梁部分要进一步逐一核实意见,确保工程结构安全,节省工程造价。下步建设中加强项目管理、控制投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加快完善项目交通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及时组织审查和报批。
(二)请你委指导代建单位、两区业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标准化建设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农灌、通道等的设置,以及涉及机耕道、水渠改造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设计,避免因设计不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路边坡、桥梁养护检修通道设计,确保边坡、桥梁养护可达、可检;加强与沿线存在交叉、相邻关系的电力、电信、油气等管道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签订相关协议,确保本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三)请你委督促代建单位、两区业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及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5号)要求执行,具体操作可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建设〔2025〕42号)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变更设计,未经同意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不得补办手续及相关费用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