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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局关于2020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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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局关于2020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2020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84号)及《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黔路通〔2020〕105号)要求,ﻪ2020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3月16日至3月29日)。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专业类别按照主体工程评价,施工企业专业类别按照路桥隧(含路面)专业评价。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企业承担投资额2亿元以上,或具有公路专业乙级资质企业承担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设计企业评价结果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二、本次评价各评价主体均以自身的检查结果作为扣分依据,不存在不同的评价主体对同一从业单位的同一不良信用在同一评价指标上重复扣分的情形。各评价主体应进一步核查评价原始数据、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公路局反馈。

三、G352德江两河口至共和港口公路2020年处于停工状态,停工时间超过9个月不参与年度评价,怀化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因不配合完善企业信息规避评价,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2020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0〕84号)规定,其2020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直接定为C级。

四、各评价主体应负责通知被评价单位及时登录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系统查询本单位的评价细节和查看公示结果。被评价的从业单位如发现评价结果有计算差错,可直接向省公路局反馈;如对评价原始数据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评价主体单位进行申诉。如对评价主体单位答复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省公路局申诉。3月29日后,省公路局不再受理对本次公示的异议申诉。

五、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向省公路局投诉,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标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投诉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

六、公示期间,不再对因各业主单位工作疏忽导致漏评的从业单位进行补评(已通过系统上报数据却没有评价结果的不在此列),其信用评价等级按《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引用。

受理机构:省公路局项目管理处,联系电话0851-86503892。

    附件一: 贵州省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xlsx

    附件二: 贵州省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xlsx

    附件三: 贵州省2020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明细表.xlsx

    附件四: 贵州省2020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明细表.xlsx


贵州省公路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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