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省公路局拟对局机关定制交通车购买服务进行非招标方式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现诚邀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省公路局机关定制交通车购买服务
二、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每个工作日需38座车辆每日2台次、19座车辆每日1台次。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限价
人民币28万元/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道路运输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班车客运)。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竞标文件要求
竞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
(二)报价表
(三)项目/设备名称、性能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合计表。
(四)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拟采取的措施或承诺。
(五)售后承诺。
(六)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资料。
七、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实行两次报价,投标方需提供最终报价给采购人(最终报价函见附件)。未提供最终报价函的,视为不响应采购人要求,作废标处理。
八、成交标准和条件
两次报价最低,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投标方为成交候选人。
九、合同授予或签订
一旦确定为合作伙伴,双方将签订合作协议。
十、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向省公路局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经验收,数量无误,质量合格,90天后,省公路局退还成交方签合同前缴纳的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不能按期完成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成交方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服务任务,经对数量、质量验收无误,开具验收合格通知单,成交方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发票附甲方开具的验收合格通知单,到省公路局财务处结算货款,省公路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二、竞标时间
为使采购活动顺利进行,请有资质的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前报送采购文件至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光大道120号贵州省公路局107室。(采购文件一式二份,密封后按所要求时间送达,过时一概不再受理,所收资料均不退还。)并准备好盖有你单位公章的最终报价函。
十三、联系方式
如对本邀请函中的有关事项需要询问的,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联系人:张波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光大道120号贵州省公路局107办公室。
电 话:0851-86518247
贵州省公路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