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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公路管理局2025年普通国道路面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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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3916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18 20:03:19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毕节公路管理局2025年普通国道路面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公路管理局2025年普通国道路面改善工程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复〔2025〕63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局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境内。

2.2建设规模:结合原路面技术状况,同意实施沥青路面改善工程28.86公里,其中渗固磨耗层10.545公里,薄层罩面18.315公里。主要分布在G212线、G321线实施,其中G212线实施22.435Km,G321线实施6.425Km。原有路面宽度G212为7.5米、11米两种;G321线路面宽度为7.5米。公路等级均为二级公路。具体方案如下:

(一)渗固磨耗层。主要处治G212线5.507公里,处治G321 线5.038公里,合计处治 10.545 公里。

(二)薄层罩面。主要处治G212线16.928公里、处治G321线1.387公里,合计处治 18.315 公里。

2.3项目投资约:874.3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15.16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4〕54号)文件规定认定。

(1)优先适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发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无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从业单位,应适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省级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等级;

(3)以上两者均无的,应适用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全国公路建设综合信用评价等级;

(4)以上评价结果皆无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A级对待。

注:以上信用评价等级均以投标截止日期前,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评标期间,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可于2025年06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24日23时59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获取 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不召开招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公路局网上发布。

7.投诉举报的处理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书面径送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监督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857-8243009;

贵州省公路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851-8599244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12号

联 系 人:杜云龙

电    话:0857-8243009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农商银行大厦16楼

联 系 人:吴慧仙、谢静、王俊毅

电    话:0851-8828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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