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658黔西林泉至金碧公路改扩建工程 已由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658黔西林泉至金碧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交规划〔202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批准机关名称)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658黔西林泉至金碧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黔交审批〔2025〕1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63%,37% ,招标人为 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为助力企业纾困,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公路项目建设创新,本项目采用建新纾困方式实施。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毕节市黔西市境内。
2.2 规模:G658黔西林泉至金碧公路改扩建工程,起点顺接G658黔西普底至林泉公路,与黔大高速林泉收费站连接线交叉,终点位于金碧镇吴家田坝与G321T型交叉,路线全长20.734公里(长链454.048米),其中路面改造段3.495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K0+000~K5+530、K9+025~K20+280.261段为改扩建段,路基宽度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K5+530~K9+025段为路面改造段,其中K5+530~K6+100段与G321林泉互通连接线共线,路基宽度8.5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K6+100~K9+025段与G321主线共线,路基宽度12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3座,均为原桥利用,其中大桥230米/1座,中、小桥103.36米/2座,涵洞57道。
2.3 项目预算总投资25571.1195万元,本标段招标合同估算价14152.4922万元。
2.4 计划工期:54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缺陷修复,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投标承诺完成纾困资金支付。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划分为1个标段。
2.7 其他: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5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1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已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含5年)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
(2)项目总工: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5年(含5年)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
(3)安全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2 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3.1.3 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其他资质企业不强制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C、D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集中地点: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公路局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上发布。
7.异议与投诉
7.1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0851-85992447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857-8240654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12号
联 系 人:刘平
电 话:0857-8240654
招标代理: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广场A座18楼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吴天潇(项目负责人,黔招协〔2024〕00386)、熊伟(黔招协〔2024〕00384)
电 话:15685781066
2025年 6 月 30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序号 |
要求 |
备注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 |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
序号 |
要求 |
1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
序号 |
要求 |
1 |
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
2 |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及其以上。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适用标段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全部 |
1 |
(1)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已在本单位注册; (2)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具有5年(含5年)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证明或承诺)。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全部 |
1 |
(1)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具有5年(含5年)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证明或承诺)。 | |
安全负责人 |
全部 |
1 |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最新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的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提交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提交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和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未发现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正文第3.6.2项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35 分 纾困资金比例: 2.8 分 履约信誉: 22.2 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 = 投标函文字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 设计 |
40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 分 |
一般得3分,较好得3~4分,好得4~5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5 分 |
一般得3分,较好得3~4分,好得4~5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一般得3分,较好得3~4分,好得4~5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一般得3分,较好得3~4分,好得4~5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一般得3分,较好得3~4分,好得4~5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一般得3分,较好得3~4分,好得4~5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一般得3分,较好得3~4分,好得4~5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 分 |
一般得3分,较好得3~4分,好得4~5分 | ||||||
注:以上如有缺项或内容完全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评分可低于权重分值60%,但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2.2.2(2) |
主要 人员 |
35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2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之上:每提供1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加8分,最高加8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9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之上:每提供1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 ||||||
2.2.2(3) |
其他 因素 |
纾困 资金 比例 |
2.8 分 |
(1)投标人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2%的,每1%得0.2分; (2)2%<投标人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6%的,每1%得0.25分; (3)投标人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6%的,每1%得0.35分。 (1)(2)(3)目独立计算,不累计。本项最高得2.8分。 注:若投标人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不为整数,则向下取整计算。 | ||||
履约 信誉 |
22.2分 |
信用等级评价 |
3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 (2)AA得1.5分,A得0.8分,B得0分,C得-0.8分,D得-1.5分。 注:本项目信用评价结果不分专业,全部按综合应用。 | ||||
业绩 |
19.2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2分; (2)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每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加7.2分,最高加7.2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3.10.2 综合得分前 3 名的投标人数量为最大数量(且开启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 3 个),不因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增加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若前 3 名范围内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数量大于范围内所剩名额时,评选顺序如下: ①以纾困资金比例高的优先;②以投标人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③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④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3.10.3 在对第一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10.4 在对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5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为便于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一个信封评审时,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第一信封评审结果应标注为“未通过”。 3.10.6 关于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的认定: 依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黔发改法规〔2024〕296号),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规定如下: 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3.10.7 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处理: 对电子投标文件雷同,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招标项目评审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推送至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由其依法处理涉嫌的串通投标问题线索以及异议、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