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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1线K814+200~K980+100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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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20939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9-01 15:58:5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G321线K814+200~K980+100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21线K814+200-K980+100段灾害防治工程 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1线K814+200-K980+100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查意见》(黔交建设〔202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及省公路局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榕江县境内。

2.2  项目规模及标准:G321线K814.200-K980.100段灾害防治工程共计处治95段公路地质灾害,其中路基垮塌灾毁部分75处,边坡滑塌灾毁部分20外,项目位于黔东南州从江县,榕江县,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米,共有承灾体普查一级风险点1个,二级风险点65个,三级风险点29个,对损坏的路面、交安、排水工程进行恢复。

2.3  监理服务期:自项目开工令下发之日至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期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其中计划施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信用评价结果应优先适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4年度贵州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2)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以上评价结果皆无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A级对待。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2  00:00至2025-09-08  23:59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3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4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公路局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上发布。

7.  投诉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1.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0855-8260686;

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503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西路42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55-826068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3705号

联 系 人:张天桂(项目负责人),成员:黄大平、凯俊程

电    话:1878557277713809485759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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