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3+3年长周期养护综合总承包试点工程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复〔2025〕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规模: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3+3年长周期养护综合总承包试点工程采用“技术+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将试点实施路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设施等公路全要素的日常养护、养护工程的检测、设计、施工等业务(不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突发情况下新增的危旧桥加固改造、干线公路灾害防治等专项养护工程)统一打捆交由总承包人负责实施。
实施路线包含G320、S106、S211共1条国道、2条省道,总里程105.692公里。其中:二级公路67.539公里,三级公路4.176公里,四级公路33.977公里。
试点项目具体线路分布情况为:G320线K2162.823~ K2176.975,共14.152公里;S106线K27.425~K81.507,共54.047公里;S211线K104.316~K136.894、K144.639~K149.554,共37.493公里;其中S106线存在35米短链。上述路段共有桥梁18座(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桥3座、小桥11座),均为一二类桥梁;共有隧道1座(短隧道),为一类隧道;无管理服务设施。
2.1.2 合同估算金额:8849.9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路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公路全要素的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等,本项目采用长周期养护综合总承包模式。
2.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3 工期:项目总体完成时间采用3+3年模式,共6年,前三年通过考核后可续签后三年,具体详见合同协议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桥梁养护作业甲级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
3.1.1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含5年)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或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2)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10年(含)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3)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0年(含)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或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经验。
(4)安全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3.1.2 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4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3 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5。
3.1.4 其他:具备公路工程设计甲级、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 家;
(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章3.1.2款的要求。
3.3 最新信用等级为A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B及以下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7日0时00分至2025年9月24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0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R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格式)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R采用远程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使用CA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采用现场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携带CA证书到“交易场所”指定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贵州省公路局网站(http://glj.guizhou.gov.cn/)上发布上发布。
7.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0851-85992441。
9. 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0. 其他
本项目为贵州省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为保证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在招标阶段招标人仅提供本项目的实施范围及沿线设施等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需要自行前往本项目的现场开展实地踏勘,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再组织投标响应,投标人在前往现场实地踏勘后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有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事项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或2.3款或2.4款的规定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6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898500443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楼
联 系 人:吴辙(项目负责人),李文静、李华
电 话:0851-85833273、19358606216
注: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桥梁养护作业甲级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资质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1.4.4项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 岗 要 求 |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含5年)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或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设计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10年(含)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
无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0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至少具有5年以上(含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用途 |
设备名称 |
最低数量要求 | ||
1 |
日常保洁设备 |
公路巡查车 |
各1辆 |
||
轻型自卸货车 |
|||||
清扫车 |
|||||
多功能洒水车(带高压) |
|||||
移动标志车 |
|||||
2 |
小修保养设备 |
空压机 |
各1台 |
||
车载式开槽灌缝机 |
|||||
胶轮压路机 |
|||||
振动压路机 |
|||||
轮式液压挖掘机 |
|||||
装载机 |
|||||
沥青洒布车 |
1辆 |
||||
路面切割机 |
1台 |
||||
3 |
抢险应急设备 |
融雪剂洒布车 |
2辆 |
||
随车吊 |
1台 |
||||
移动式现场照明设施 |
1套 |
||||
移动发电机组 |
1套 |
注:
1.上述设备要求为最低设备要求,应为投标人的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在投标阶段由投标人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并承诺按照上表最低要求投入设备,承诺书格式自拟。
2.在实施周期内,如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数量和规格指标等不满足实际养护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增加相应的设备,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机械设备,以满足养护工作需要。未提供的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阶段报送的主要机械设备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的内容具有同等效力,“评标办法前附表”补充、细化的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方案得分较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的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法定代表人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个人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价格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 20 分 主要人员: 12 分 其他因素: 企业业绩: 12 分 履约信誉: 6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5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的确定: ☑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参与计算评标价的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 |
20分 |
勘察设计 工作方案 |
3 分 |
投标人应编制长周期养护勘察设计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合理性、可靠性和全面性等进行评价,好得3分~2.6分,较好得2.2分~2.6 分,一般得1.8分~2.2分,缺项得0分。 说明:技术方案不得以页数作为评审标准或依据,投标人技术方案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8)目要求编制的,得零分。 |
长周期养护工程实施要点 |
6 分 |
投标人应编制长周期养护工程实施要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养护工程实施要点的合理性、可靠性、可行性和全面性等进行评价,好得5分~6分,较好得4分~5分,一般得 3.6分~4分,缺项得 0 分。 说明:技术方案不得以页数作为评审标准或依据,投标人技术方案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8)目要求编制的,得零分。 | |||
长周期日常养护 实施要点 |
6 分 |
投标人应编制长周期日常养护实施要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养护实施要点的合理性、可靠性、可行性和全面性等进行评价,好得5分~6分,较好得4分~5分,一般得 3.6分~4分,缺项得 0 分。 说明:技术方案不得以页数作为评审标准或依据,投标人技术方案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8)目要求编制的,得零分。 | |||
长周期应急及不 可预见的养护工 作实施要点 |
5分 |
投标人应编制长周期应急及不可预见的养护工作实施要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及不可预见的养护工作实施要点的合理性、可靠性、可行性和全面性等进行评价,好得5分~4分,较好得3.5分~4分,一般得 3 分~3.5分,缺项得0分。 说明:技术方案不得以页数作为评审标准或依据,投标人技术方案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8)目要求编制的,得零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2) |
主要人员 |
12分 |
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2.4 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之上业绩: 拟任设计负责人每增加1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总项目负责人业绩加0.8分,最高加1.6分; |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2.4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之上业绩: 拟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每增加1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加0.8分,最高加1.6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的,得2.4分; (2)在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之上业绩: 拟任的项目总工每增加1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技术负责人或副技术负责人)业绩加0.8分,最高加1.6分。 | |||
2.2.4(3) |
评标价 |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0.2、E2=0.1。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企业业绩 |
12分 |
勘察设计业绩 |
3 分 |
近年每完成过1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养护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加1.5分,最高加3分。 | ||||||||||
施工 业绩 |
9 分 |
(1)近年每完成过1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加0.5分,最高得1.5分。 (2)近年每完成过1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加0.5分,最高得1分。 (3)近年每完成过1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加0.5分,最高得0.5分。 (4)近年每完成过1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业绩加1.5分,最高得6分。 注:同一个项目同时满足上述加分要求的,只能按照较高得分计分1次。 | ||||||||||||||
履约 信誉 |
6分 |
R企业最新信用评价 |
6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得3分; ②根据投标人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按下列标准加分或减分: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确定,投标人同时具有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按照其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 ||||||||||||
3.11 |
智能辅助 评标 |
3.11.1 本次评标是否使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开展辅助评标 £是 (3)其他智能辅助内容:_____________。 R否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3.2.5项: 3.2.5主观因素(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评分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当评标委员会成员大于等于7人以上时,主观因素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