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43正安两河口至土坪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复〔2025〕19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复〔2025〕19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重点项目补助资金和省公路局统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G243正安两河口至土坪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起点K551+565位于正安县和溪镇两河口,经青河村、大坎村、前卫村、马鞍村、米粮村、迎接村、芙江村、群江村、土坪村、明星村,终点K593+400止于正安县土坪镇明星村刘家寨,全长41.835km。公路等级为二级。
本次路面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
处治原有病害后实施全线路面改造,实施中应加强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具备条件路段充分开展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冷再生和沥青路面再生。
(二)结合老路交通安全设施现状,对沿线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核查评估,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提升穿城镇路段,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重点路段精细防护,加强通行安全管控。
(三)按照打造“畅安舒美”样板路要求,对公路绿化与沿线自然景观、地域文化进行融合提升,多方联动改善路域环境,因地制宜提升公路服务品质,重点关注生态保护,注重和当地旅游资源融合。
(四)投标人承诺配套实施的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实施路线桩号为:S303线K436+841~K438+441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结构性修复)、S304线K366+266~K369+637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结构性修复)。共计4.971公里。(本部分为投标人自愿选择实施的配建工程,可根据自身实际任意选择)
2.1.2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
2.1.3计划工期:确保2026年12月前完工交付使用;
2.1.4项目投资:8987万元,其中建安费8287万元;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如有)、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持有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含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1主要人员:
①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申请人一致),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类,注册单位应与申请人一致)。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
③专职安全员:持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具有5年(含5年)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以上人员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2资金:投标人财务能力应满足,连续三年2022年至2024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3.1.3设备:无。
3.1.4其他: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综合资质)、一(甲)级资质以及公路专业承包一(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大于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含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最新信用等级为A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B及以下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8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养路工程处
地址:贵州省贵阳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0851-85992441
9.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0.其他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电话:0851-28647399
联系人:王坤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359号
招标代理单位: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285007132
联系人:韦杰雄、沈鑫、孙榕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大厦19-2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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