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659关岭县花江至板贵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推进普通国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置专题手续办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G659关岭县花江至板贵公路改扩建工程前置专题手续办理
2.1.2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
2.1.3建设规模:G659关岭县花江至板贵公路改扩建工程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实施,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相应绿化及景观工程等,路线全长15.8公里,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2.1.4项目估算总投资26860万元,合同估算价167.3188万元。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前置专题手续办理工作内容包含土地、水务、环保、林业等专题的各专项要件文件的编制、修改并向各归口主管部门报批,并最终通过其审批或审查等行政许可,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附件一《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服务工作内容清单》。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专题的现场调查、数据收集、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送审批、协调沟通直至取得最终有效的批准文件,并将全套成果移交给招标人。
2.3服务期:本合同项下全部技术服务工作的服务期为255个日历日,自收到用地预审范围线起计算。各专题的具体起止日期、关键节点成果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技术服务进度计划表》。受托人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包括取得各专题的最终批复文件,并提交给委托人。
2.4其他:本批次同时开展三个项目的前置专题手续办理招标,分别为:G657西秀区龙门至新苑公路改扩建工程、G657镇宁新苑至江龙公路改扩建工程、G659关岭县花江至板贵公路改扩建工程。同一联合体牵头人可参与本批次全部三个项目的投标,为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服务质量,对同一联合体牵头人在本批次多个项目中均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按以下程序定标:
(1)人员审查:招标人应对该联合体拟投入上述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名单进行比对审查。
(2)判定与决策:
情形一(人员重复):如存在任何人员重复,依据“就高不就低”原则,确认其仅在招标控制价最高的一个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对于其必须放弃的其他项目,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递补;如第二名存在同样情况,则继续顺延。
情形二(人员无重复):如所有主要人员均无重复,则该牵头人可被确定为所涉多个项目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类或土地类或测绘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资质之和必须覆盖本项目所有强制性资质条件;
(4)鼓励联合体根据本项目土地(用地预审阶段)、土地(正式用地阶段)、水务、环保、林业等主要专题类别,设置专业、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内部架构;
(5)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和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牵头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是联合体唯一对委托人负责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土地专题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6年3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5.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格式)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采用远程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使用CA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交易场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0851-85992446
10.异议与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1.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发布的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0851-33282603
招标代理: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S3区1栋3单元3705号
联系人:张天桂(项目负责人),成员:黄大平、凯俊程
电话:18785572777、13809485759
电子邮件:448668739@qq.com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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