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2.服务费取费标准: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的通知(黔招协[2025]35号)文件作为收费依据。
3.项目服务期:期限为2年,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服务合同。
4.项目内容:采购一家单位按照国家及贵州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项目招标、采购代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日期:2025年8月14日。
7.公告媒体:贵州省公路局网站。
8.评审时间:2025年8月14日。
9.评审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贵安新区香湖路贵阳大数据科创城A3栋14楼-1413会议室)。
10.经评审小组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供应商单位名称 |
响应报价 |
综合得分 |
1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贵州正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 20% |
96.60 |
2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 20% |
91.96 |
3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贵州名广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参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 25% |
89.70 |
中标(成交)公告将发布在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向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51-88914066)。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1、采购人: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贵安新区香湖路贵阳大数据科创城A3栋14楼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851-88914966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