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2025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批)竣(交)工检测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在S210线(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米)实施沥青路面提升工程3.891公里,主要处治方式:1.采用 4cmSup-13 沥青混凝土进行处治;2.采用5cmSup-16沥青混凝土进行处治;3.采用6cmSup-16沥青混凝土+30c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方式进行处治;4.采用2.5cmAC-10沥青混凝土方式进行处治,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进行竣(交)工检测服务。
3、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提交合格的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报告,并配合完成项目交竣工验收之日止。
4、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日期:2025年8月29日。
6、公告媒体:贵州省公路局网站。
7、评审时间:2025年8月29日。
8、评审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贵安新区香湖路贵阳大数据科创城A3栋14楼-1413会议室)。
9、经评审小组评审,按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供应商单位名称 |
报价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恒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27500元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28000元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誉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28800元 |
中标(成交)公告将发布在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公示期1天,如有异议,请向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51-88914066)。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0、采购人: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贵安新区香湖路贵阳大数据科创城A3栋14楼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851-88914166
11、采购代理机构:贵州正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山南路花果园A北区3栋1201
联 系 人:陈祖松
联系电话:19585833606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