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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多功能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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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32891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9-30 23:46:31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多功能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公路局大数据服务中心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多功能交通量调查站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E52011520250004DF001001已于2025年09月28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

评审得分:94.64

投标报价(万元):129.003200

服务期限(天):60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负责人:田闯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202101100163

企业业绩:1.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慧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2.信阳市中心城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现场勘查调研、全过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行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前期研究项目4.成都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设计5.青海省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初步设计6.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一体化数字平台(二期)项目保障机制体系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评审得分:89.40

投标报价(万元):125.664000

服务期限(天):60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负责人:王晖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202020900225

企业业绩:1.233国道(淮安绕城段)建设工程、343国道(233国道至丁集立交段)建设工程 HA-G233、G343-KS2标段2.沪武高速公路江苏省太仓至常州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HWKJ-JD-SJ2标段3.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机电设计项目4.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NY-SJ-JD1标段5.G518 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 PPP项目快速化智慧公路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

评审得分:88.58

投标报价(万元):128.004880

服务期限(天):60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

项目负责人:李树磊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20220050SZA000053394

企业业绩:1.单县智能交通设计服务项目2.城市智能感知体系建设项目3.横山区城区"雪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4.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5.西咸新区“雪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设计技术服务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因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格式填写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类型为必填项,本项目此项不做要求,故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类型统一填写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09月30日至2025 年10月09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851-85992886) 投诉。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局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1-85992403)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宏建智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84109420)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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