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10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刘伟
2025年1月2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8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28196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2-20 16:24:1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1号)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10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刘伟
2025年1月2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8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