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公路管理局负责黔南地区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与路政管理保障工作,根据省编委《关于全省公路养护机构更名的批复》(省编办发(1998)80号)文及省公路局《关于各公路管理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黔路党(1998)91号)文,以及历次编委对内设机构的调整和增设的批复,现机构分为局机关14部门(办公室、养路工程科、路政管理科、技术科、财务科、审计科、设备物资科、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党委办公室、安全监督科、项目管理科、离退休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工会),下辖瓮安公路管理段、福泉公路管理段、贵定公路管理段、惠水公路管理段、长顺公路管理段、罗甸公路管理段、平塘公路管理段、独山公路管理段、三都公路管理段、都匀公路管理段、都匀公路管理局工程处、都匀公路公路管理局机械处。联系电话:0854——8333658。
1.机构设置
机关共设科室13个,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人事科、宣传教育科、设备物资科、安全监督科、养路工程科、技术科、路政科(路政支队)、项目管理科。
2.科室主要职能
(一)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及协调下属单位党群工作;督促、检查局党委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机要、保密工作及党内文件的收发、归档等工作;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员教育,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草拟党委文件;抓好青年工作;协助纪委搞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宣传教育科: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实施管理局系统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局属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参与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和宣传队伍、网络建设,管理政研分会日常工作;承担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拟定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参与局重点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负责财务核算和财务款决算;编制年度、季度用款计划办理特款事宜;参与制订和修改经济责任制,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并监督实施;参与收费公路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公路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财经纪律检查。联系电话:
(四)人事科:负责实施机构编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干部人事制度、劳动工资和安全生产法规;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和全局的干部人事工作,管理专业技术干部,负责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负责工人技能培训、考评工作,制定职工培训计划;负责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安全生产方面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五)养路工程科:负责局属公路、桥梁、渡口、养护生产和大、中、改造工程的管理、计划统计工作;参与制订本地区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各管理段公路建设的实施和养护年度计划的落实;组织公路养护质量评定与检查评比,开展技术服务和交通战备工作,抢修公路水毁和公路桥梁加固,负责公路绿化、美化等工作;组织局管理的大、中、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文件、设计预算的编制、报批和施工管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综合平衡公路建养年度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及管辖区公路路况;负责辖区公路交通流量调查、汇总、上报以及公路建养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工程企业管理工作。
(六)行政办公室:1、协助领导对机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协调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协助领导处理紧要事务、政务,督查局领导的批示、指令下达的执行情况,确保局机关各项政令畅通。 2、为制定发展公路事业的政策、法规,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局“两个文明”建设规划、经济责任制和路况竞赛办法并组织实 3、负责会议、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接待、提案办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的处理、收发、综合性文稿、工作安排总结的起草,严格公文质量羊,使之完整统一 。4、及时了解掌握局属公路工作情况,收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5、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对机关公务车、房产、办公设备等进行管理和维修。 6、参加养护生产年度检查和“双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参与工程的检查验收,收集掌握情况。 7、负责对公务车使用费用、执行费用、办公费用等进行审查、核算、控制。 8、负责工勤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七)监察室:负责监督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局党政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配合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查处违犯党纪、政纪的重大案件;负责对党员及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监督检查;参与工程招标等重大活动;指导局属单位党风、行风职业道德建设。
(八)设备物资科:承担全局公路机械设备及主要物资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公路养护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承担机械设备、车辆和主要物资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管理工作。
(九)审计科:负责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对公路养护、工程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收支、预算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评议;参加制定和修改经济责任制、重大合同的签订进行工程审计;配合财务搞好年终决算。
(十)技术科:负责制定和贯彻有关技术法规、技术政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技术标准、标准计量和管理及公路建养材料的试验工作;负责公路改造、大、中修和养护质量监理及全局质量管理;对重大设施、施工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和参与辖区公路大、中、改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程。
(十一)路政管理科:负责所管养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有关法规、规章拟定路政管理的规章和制度;负责对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超限运输费用收取;根据省厅、局授权,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予以查处和纠正;协调处理重大路政事件、依法维护路产路权,维护公路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标志、标线及绿化工作。
(十二)安全监督科: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在单位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2、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办法,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参加单位安全例会,对安全隐患提出意见,监督落实改进措施;3、健全安全生产的各种台帐和记录,做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完成各种安全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4、检查督促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止、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5、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施;6、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将事故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三)项目管理科:按照省公路局的授权和项目管理权限,承担都匀公路管理局管辖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市场和信用信息的管理和指导,承担组织审查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造价文件,承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承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竣(交)工验收和工程决算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