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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淡然中接受必然——《尘埃落定》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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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读完最后一句,合上书本,我试图回忆整个故事情节,但这些情节变得十分模糊,故事随着“我”流尽的最后一滴血,凝固在《尘埃落定》的纸页里。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主要讲述了一个土司的傻瓜儿子一生所经历的事。读这本书,仿佛真的是在听一个傻子讲故事,因为只有傻子才能将一个本身跌宕起伏的故事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地讲出来。

这是一部基于历史的小说,书中描写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对权力的渴望和对欲望的放纵。当然,还有一个与世无争的傻子。一开始我不知道傻子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也不知道傻子一生到底想要什么。如果他是真傻,那他凭什么让仆人们都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聪明的黄师爷都来投奔他?凭什么取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土司女儿?凭什么创造一个繁华的边境小镇而成为土司们的土司?如果说他是装傻,那他为什么会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心甘情愿地等着仇人的刀?

因为他是傻子,哥哥不会觉得他会对自己继承土司之位造成威胁;因为他是傻子,他可以到仇人的酒馆里去喝酒;同样因为他是傻子,遭到了美丽妻子的背叛。这或许就是人生哲学——人们不会去怀疑和欺负一个傻子,但人们会嫌弃一个傻子。关键是我们是选择做一个安安分分的傻子呢还是要做一个人人都提防的聪明人。

最后我明白,傻子是聪明的,人们之所以觉得他傻,恰恰是因为他那与众不同的聪明。在一个墨守成规的世界里,如果你显得与众不同,如果你迫不及待地想要跳出桎梏,人们往往就会认为你是一个傻子,一个叛经离道的傻子,一个不安分的傻子。其实人们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愿意承认,这样的傻子实际上比他们聪明千百倍,但是只有叫他傻子才可以显得自己比他更聪明。

傻子一生都很淡然,就连最后也是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让仇人刺死。这倒不是因为他傻,有时候我们很容易把淡然和傻混为一谈,那是因为他想要寻找解脱。土司制度的瓦解、崩塌的官寨、死去的父母、在自己马前哭泣的奴隶……我想他明白自己作为下任土司的结果,某种程度上说,傻子觉得让仇人刺死就是他作为下任土司应该尽到的责任。那一刻,傻子明白,自己就是瓦解的土司制度的一部分——虽然解放军认为他也是一个可以改造的人,他就坦然地接受吧。

透过小说中的人物命运,更应该看到历史本质。当土司们都在忙着积累财富,争夺地盘时,却不知道一个时代、一种制度即将结束。当解放军带着傻子从仆人们面前走过时,他们竟然因为即将失去的奴隶身份而哭泣。官寨的坍塌代表着土司制度的终结,随之一起消失的是那些森严的制度和严厉的酷刑,比如书记官的舌头。有时候,你会为人们的愚昧感到伤心,那是因为我们站在历史的这头看历史的那头,而历史的车轮只有一个方向,一些东西的消失和一些东西的兴起,都是必然的。

尘埃,是世间万事万物的最终归属。延续千年的土司制度、人的生命、高大的官寨、繁华的小镇、鸦片和妓院……当尘埃落定时,土司制度在“我”身上终结、哥哥死于仇人的刀下、老土司与官寨一起崩塌、带来财富的鸦片和象征繁华的妓院也随着小镇一起消失在那个本该生机盎然的春天里。

故事在春天里结束,本该充满生机的季节里读完一个悲凉的故事,这种冲突让人不胜唏嘘,也更为傻子感到惋惜,当他的血液“变成黑夜的颜色”时,我想起了故事开头那个下雪早晨,画眉在窗外叫唤的情景。

当那一柱寂寞的小旋风在空中炸开,它卷起的尘埃又落下来,在那个越来越绿的春天里,土司的一切融入历史,而我们融入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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