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就了解到当代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是一本很有趣的书,特别是书中所阐释的活着主题深深吸引了我,想着一定要抽时间把这本小说完完整整读完,但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情一直不能落到实处,所以读这本书的事情一拖再拖,直到最近才拿起这本书。
翻开余华的《活着》,有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和生命的探索欲,本书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故事。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凤霞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悲剧并未结束,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
全书笼罩着强烈的悲观色彩,但却衬托出福贵顽强的生命意志。其实我是不喜欢阅读主题太过于厚重的书籍,特别是探索生命本身的书籍,但这本书所阐释的主题还是吸引着我认认真真读下去。当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去世,福贵并没有被命运无情的摧残压垮,而是选择一次又一次面对生命中的失去,这也是作品想要表达的深层次主题: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的最后,当身边的人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生命不能承受的最厚重的地方,也让我想起热映的电影《隐入尘烟》所阐释的生命主题,更让我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也许生命本身的意义并不在于有多么轰轰烈烈,而在于温饱与偏爱。
读完此书后豁然开朗,感觉像是打开了一扇认识生命本身的窗户,让我看到了更加广阔的生命世界,也让我体会到生命真的很脆弱,关于明天和意外我们永远无法做到预判,所以活在当下也许就是对生命最好的尊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