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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552罗甸罗苏至荸基丫口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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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交审批2022〕276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G552罗甸罗苏至荸基丫口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关于G552罗甸罗苏至荸基丫口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匀路呈〔2022〕5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此前,厅委托省公路局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已根据咨询单位及会议评审意见完成初步设计修改工作,并经咨询单位和你局复查认可。根据《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关于G552罗甸罗苏至荸基丫口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南发改交通〔2022〕83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G552线罗甸罗苏至荸基丫口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罗甸县罗苏村纳庆组G212与G552交汇处的T型路口,终点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交界位置附近,路线全长5.491公里,建设规模与工可批复一致。

(二)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桥涵设计等级为公路Ⅰ级,利用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路面为沥青混凝土,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小桥、涵洞1/50,其它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贵州省山区普通公路改扩建工程技术规范》(DB52/T1609-2021)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地质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合理,勘察内容和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

(一)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对沿线岩溶、崩塌体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勘察工作,为路线设计提供所需的地质资料和设计参数,确保全线不良地质及潜在隐患路段处治措施到位。

(二)下阶段应采用工程地质调绘、钻探、原位测试、航拍及室内试验等综合勘察方案,查明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分布范围,详细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进一步加强桥梁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加强设计对地质勘察成果的有效利用,详勘阶段应根据初勘成果合理布置工作量,加强中间检查及验收工作。

三、路线

(一)初步设计路线起于罗甸县境内罗苏收费站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300,与G212平交。路线起点较老路起点向南移约35,优化平交角度与转弯视距。后向西南方向延老路布线,两次穿越余安高速后于罗苏村纳庆组北布线,向西绕过罗苏村纳庆组居民聚集区,后第三次下穿余安高速,继续向西南方向布线。后经过两处回头曲线克服高差展线,于K5+491.302处到达本项目设计终点。终点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交界位置附近。路线起终点、主要控制点和路线走向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同意初步设计路线设计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对起终点、平交路段及沿线主要控制点平纵指标进行优化设计,合理减少工程量。

(二)初步设计路线平纵面设计基本合理,技术指标基本符合《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特别困难路段按照《贵州省山区普通公路改扩建工程技术规范》(DB52/T1609-2021)适当降低平纵次要指标,并强化交通安全设计。下阶段应结合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咨询报告意见,进一步核查沿线林地、基本农田等分布情况,按照“标准选线、安全选线、环保选线、地质选线”原则优化平纵设计,确保路线方案可实施。

(三)同意K3+000~K3+500段纳庆组北侧路线方案作为推荐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设计、平交设计方案。

(四)本项目总体起伏较大,高填深挖、高挡墙等工程较多,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平纵指标设计方案,细化高填深挖防护、支挡防护工程方案,合理节约投资。

四、路基、路面

(一)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标准横断面型式、路基设计原则和不良地质的处治及特殊路基的处理设计方案。

(二)深挖路堑路段及高挡墙路段下阶段应进行专项工程地质勘察,结合地质情况细化边坡防护和挡土墙设计,完善工点设计资料。

(三)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路面结构组合方案,下阶段应按《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要求,按照不低于85%目标可靠度、不低于1.04的目标可靠指标加强路面结构计算并提供计算书,合理确定各结构层厚度,有条件路段宜加大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提高路面质量。

(四)结合地形及水文调查完善排水工程设计,对全线边沟、排水沟和截水沟进行核查,下阶段应合理优化、细化路基排水工程设计,在有条件路段大力推广生态浅碟型边沟,超高路段应完善纵向排水、横向排水等设计,村镇路段及平面交叉接入路段的边沟应设置边沟盖板。

五、桥梁、涵洞

本项目共拆除新建小桥26/1座,拆除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75/6道,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63/5道。全线桥型方案及涵洞选址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布设,桥梁上、下部构造及涵洞结构形式选用基本合理,原则同意全线桥梁、涵洞初步设计方案。下阶段应加强桥梁地质勘察,结合地质水文条件优化上部结构、桥台设计方案,节约工程投资。

(一)同意K0+472干江河桥方案,上部结构采用1-16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桥面全宽12.5,桥梁全长26。下阶段应结合路线的平纵面设计,加强桥梁地勘,进一步优化桥梁结构尺寸和建设规模。

(二)全线涵洞设置偏少,平均每公里1.99道涵洞,下阶段应加强现场调查复核,在合理位置增设涵洞,确保公路排水需要,应根据地质情况逐一绘出涵洞结构图,注意完善涵洞进出口段引、排水工程处理措施,合理确定涵底标高,确保排水畅通。

六、路线交叉

(一)本项目共设置平面交叉1处,接入口7处。基本满足沿线交通转换、居民生产出行需求。下阶段应对平面交叉视距、平纵面指标、安保设施等进行核查,间距较短的平面交叉应尽量合并,完善交叉路口道口桩设置及支路慢接入设计,四级及以上支路行车的平面交叉应完善渠化设计。

(二)本项目共设置立体交叉3处,均为分离式立体交叉,下阶段应对立体交叉进行核查完善、强化安全设施设计。

(三)下阶段应对沿线的管线交叉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完善交叉设计方案。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本项目初步设计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有关要求,原则同意全线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及诱导设施等安全设施方案。

(一)下阶段应对临边路段、临水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复查,结合路段危险性调整护栏防撞等级设置,应明确波形护栏颜色,路面标线设计、实施及验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8〕3号)的相关要求。

(二)下阶段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有关要求加强安全专篇及交通安全评价设计,完善运行速度检验、行车安全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及处治设计等安全评价内容。

(三)下阶段应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研究提出不良地质路段、平面交叉路段、城镇过境路段交通安全提升设计。

八、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一)同意初步设计环境保护及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1.下阶段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贵州省贯彻实施意见(黔交建设〔2017〕134号),将环评、水保要求的相关措施具体落实到设计中,加强环境敏感点调查并在改造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处治,特别是集镇路段应进行重点设计。

2.合理选择预制场位置,避免乱挖乱弃,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施工便道设计应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环境破坏和污染。

3.因地制宜采用当地物种,边坡绿化攀爬植物与垂吊植物不宜混合种植,酌情选用乔、灌、花、草、藤等完善公路两侧、边坡、取弃土场等绿化和美化设计。

(二)项目利用老路并结合景观资源设置4处紧急停车带,下阶段应按照“四化服务”和“畅安舒美”公路改扩建理念开展专册专篇设计和创建工作,加强景观设计,突出国省道“畅安舒美”改造理念,对黔南州、罗甸县地域特征、民族文化及公路行业文化进行提炼和展示。

九、施工方案

(一)全线大部分路段为利用老路进行改扩建,下阶段应按照半幅施工半幅通车、逐段施工逐段成型原则,逐段细化便道、便涵、临时标志等施工保畅设计,确保老路畅通。

(二)本项目途经村寨段落加强施工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并根据施工标准化和品质工程创建需要计列有关费用。

十、概算

目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黔交建设〔2019〕6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26号)编制概算。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办法、费率正确,项目节、定额选用基本合适,材料单价基本合理。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7975.07万元;

(二)核定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836.65万元;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684.39万元;

(四)核定预备费474.81万元;

G552罗甸罗苏至荸基丫口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9970.92万元(详见附件),较批复估算9065.7万元增加9.98%,在工可批复估算允许范围内。下阶段项目投资应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内,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下阶段应准确测算水土保持、林业、土地等补偿费,并列入预算。

十一、其它事宜

(一)请你局按照本批复精神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做好下阶段施工图设计,按程序报省公路局技术审查并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后执行,严禁随意违规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因特殊原因或抢险需要,确需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开工前同时完成环评、水保变更手续。

(二)项目开工前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善土地、林地、地灾、压矿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期间应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保护公路沿线自然环境,对公路两边的行道树尽量采取移植方式进行保护。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依法选定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推行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施工,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三)在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对项目相关的“四化”布局统筹融合设计,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四化”的助推作用。

附件:G552罗甸罗苏至荸基丫口公路改扩建工程概算审查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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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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