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审批〔2023〕490号
黔南州交通运输局:
《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审批S207平塘县城至西凉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7+815段施工图变更设计的请示》(黔南交呈〔2023〕51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平塘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单位对该项目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贵州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咨询单位咨询意见和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经咨询单位复查认可。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批复如下:
一、变更理由及依据
(一)变更理由。一是原设计路线涉及生态红线0.014亩(湿地公园)、基本农田1.391亩等敏感问题,前期手续办理周期长、难度大。二是原设计路线沿线农户房屋、电力、通信等杆线较多,征地拆迁量大,所需资金较大且矛盾纠纷突出。三是原设计K6+260~K6+680段和K7+200~K7+815段被已建成的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占用。
S207平塘县城至西凉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7+815段路线变更后不涉及生态红线(湿地公园)和基本农田等敏感问题,减少征地拆迁数量,节约工程投资,减轻平塘县财政压力。
(二)变更依据。省公路局签发同意的《S207平塘县城至西凉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7+815段设计变更申请》。
二、同意贵州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变更施工图设计评审意见修改后提交的《S207平塘县城至西凉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7+815段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作为工程实施依据,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S207平塘县城至西凉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7+815段(县城至磨刀石)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变更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建设。
(二)路线设计合理。路基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路基防护、特殊路基处治原则基本合适,路基、路面排水方案基本适宜,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同意路线和路基路面设计。
三、变更施工图预算
(一)本次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以及贵州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采用的编制办法、费率正确,定额选用基本合适,材料单价合理,工程量录入准确,所采用编制口径与原批复预算完全一致。
(二)本次核定变更施工图预算总金额1299.7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072.87万元,征地拆迁179.03万元,新增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47.85万元。
(三)变更施工图预算1299.75万元较原设计施工图预算5133.23万元减少3833.48万元。
四、有关要求
施工过程中要完善临时标志和防护设施,做好施工保畅工作。要按照绿色公路和要求强化旧路材料、地表耕植土收集利用,避免乱挖乱弃,完善弃土场压实、支挡、排水及绿化等工程,减少公路建设对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影响。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S207平塘县城至西凉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7+815段变更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查表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