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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654岑巩桐子河至天马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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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交审批〔2025227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关于审批G654岑巩桐子河至天马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请示》(凯路呈〔2025〕4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你局已组织有关单位对该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贵州省智恒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已按照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咨询单位、咨询专家复查认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654岑巩桐子河至天马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审批〔2025〕201号)和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G654岑巩桐子河至天马公路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岑巩与江口交界处的桐子河,顺接G654江口县凯德桥至韭菜塘二级公路,途经廖家坪、地坝、河坝、雷公田,终点位于天马镇东侧,与玉新高速公路天马互通联络线平交,顺接G654天马至岑巩段,路线全长18.03公里,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与初步设计批复一致。

(二)本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1/50,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山区普通公路改扩建工程技术规范》(DB52/T 1609-2021)执行。

二、工程地质

(一)本项目工程地质详勘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要求;项目勘察方法、手段合理,勘察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实施中应进一步加强地质动态分析和高边坡的监控工作,结合现场开挖情况验证地勘成果,针对性进行补勘,进一步查明沿线岩溶、滑坡、顺层边坡、软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对路基、桥梁的不利影响,为路基稳定性分析、评价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路线

(一)施工图设计路线起、终点以及路线走向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设计方案总体较经济合理,桥梁、涵洞构造物设置位置基本恰当。路线平、纵面布设较好地结合了地形、地质、城镇规划等因素,技术指标总体运用较恰当,纵断面设计基本均衡,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二)施工图设计交通安全设施基本齐全,原则同意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实施中应严格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17)、《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JTG/T 3381-02—2020)及市政道路有关要求,结合公路《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施工情况对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动态核查完善,并加强长大下坡路段以及平交道口交通管控等综合设计。

(三)本项目受地形、地质、永久基本农田制约,部分路段进行了必要避让,挖方工程量较大,实施中应结合边坡后地质复核情况,合理确定边坡开挖坡比及边坡防护形式,降低土石方工程量,节约工程造价。

(四)本项目K0+280~K0+420段涉及国防光缆改迁,实施前应提前对接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取得改迁许可,明确改迁方案,实施中应重点加强对该段的施工管控。

四、路基、路面

(一)路基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路基防护及排水、特殊路基处治基本合适,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同意路基、路面结构组成、设计参数及路基防护、排水和特殊路基施工图设计,实施前应结合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

(二)同意本项目路基按照0.75米土路肩+3.5米车行道+3.5米车行道+0.75土路肩的横断面型式布设,路基宽度8.5米,设置护栏路段路基宽度加宽0.5米。

(三)全线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方案,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填方路基及挖土方路段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sup-16)+1厘米厚沥青表处下封层+3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总厚度57厘米;紧急停车带、老路路基利用及挖石方路段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sup-16)+1厘米厚沥青表处下封层+3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总厚度52厘米;K5+580~K6+580段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sup-16)+1厘米厚沥青表处下封层+16厘米厚级配碎石基层+25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6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总厚度64厘米;K16+800~K18+030.801段路面结构组合设计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sup-13)+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sup-20)+1厘米厚沥青表处下封层+3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路面总厚度55厘米。

(四)本项目地质条件复杂,应加强对不良地质及特殊路基地段的路基稳定性勘察与分析计算,施工阶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明确岩溶、崩塌、危岩体对路基的影响范围,优化路基处治设计方案。

(五)本项目部分路段为老路改扩建,实施前应补充完善老路路面材料检测,明确利用工程量及利用桩号,实施中严格按照老路利用桩号开展施工。

五、桥梁、涵洞

(一)全线新建中桥287米/3座,设置涵洞1054米/75道,其中钢筋混凝土盖板涵725米/49道,圆管涵329米/26道。桥梁选用结构形式合适,涵洞布置基本合理,能够满足排水要求,所选用桥梁、涵洞形式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原则同意桥梁、涵洞施工图设计。

(二)K4+815地坝中桥,桥梁全长98米,上部结构采用3×30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扩大基础,桥墩采用双柱式圆柱敦、桩基础,所选桥梁结构形式满足公路工程需求。

(三)K8+868河坝中桥,桥梁全长102米,上部结构采用3×30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桩基础,桥墩采用双柱式圆柱敦、桩基础,所选桥梁结构形式满足公路工程需求。

(四)K10+666凉水井中桥,桥梁全长87米,上部结构采用4×20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扩大基础和桩基础,桥墩采用双柱式圆柱敦、桩基础,所选桥梁结构形式满足公路工程需求。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桥区范围内的边坡安全性评价结果、施工开挖揭示的地质情况优化桥梁桩基础设计,细化系梁、承台设计,减小边坡开挖,保护生态环境。

(六)加强桥涵标准化、装配化和精细化设计工作,以提高施工质量。

(七)项目实施中应结合现场地形地质加强核查,在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涵洞盖板填土高度较矮的情况下,可选择浆砌片石或片石混凝土盖板涵进行技术指标论证比选,降低工程造价,择优实施。

六、路线交叉

(一)本项目全线共设置26处平面交叉,其中5处为与等级道路平交,其余为与现有通村公路平交,路线交叉数量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原则同意路线交叉设计,项目建成后,等级公路交叉应采取交通信号灯管控,确保行车安全。

(二)实施前要结合现场实际构造物,核实平面交叉视距满足规范要求,施工中应对平交岔道加宽值进行复核,完善平交道口桩,加强被交叉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完善交叉路口排水设施,避免支路排水直接排入主线。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沿线设置2处水稳、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实施时应严格按照临时用地批复范围进行管控,施工完成后应履行临时用地耕地复耕复垦。

(二)全线共设置5处弃土场,弃土前应严格按照设计提前开展弃土场下挡墙施工,规范弃土行为,避免乱堆乱弃,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施工完成后要按照弃土场绿化设计完善弃土场绿化。

八、环境保护、绿化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中环境保护与绿化设计基本可行,提出的环境保护与绿化设计基本合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恰当,原则同意全线环境保护及绿化设计。

(二)原则同意公路服务“四化”专篇设计方案。实施中,应对沿线“四化”布局进行详细核查,针对服务“四化”细化相应的专项设计,有条件路段采取“公路+”方式完善有关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对沿线“四化”的支撑作用。

(三)实施时,凯里公路管理局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完善相关措施,同时要及时完善各类涉林手续,对涉及临时占用林地的,要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严禁擅自破坏植被。

九、预算

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交办公路发〔2016〕66号)以及省有关规定进行编制,采用的编制办法、费率正确,定额选用基本合适,材料单价基本合理,工程量录入基本准确。根据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中心审查意见,核定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为: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18574.1335万元;

(二)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4976.8843万元;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1849.2402万元;

(四)预备费762.0077万元;

G654岑巩桐子河至天马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预算总投资为26162.2657万元,较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26438.53万元降低276.2643万元,降幅1.04%,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十、其他事宜

(一)项目实施期间,设计单位应对原有老路及施工干扰路段进行动态调查核实,根据老路损毁程度视资金情况进行恢复。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选择从业单位,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取得正式用地手续、项目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

(三)项目实施期间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沿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和资金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设计变更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规范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500万元以下一般设计变更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5〕34号)以及你局制定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变更设计。

(四)项目实施期间,应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黔交公〔2023〕2号)要求,补充完善专用合同条款,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以工代赈”相关工作。

(五)本项目质量监督单位为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调整为王植隆、项目技术负责人调整为杨小兵。

附件 G654岑巩桐子河至天马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对照表.pdf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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